【学位授予】我校2016年第二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者:吕威发布时间:2016-12-20浏览次数:138

  2016年12月16日上午,在中原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我校2016年第二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刘仁山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第一项,由研究生院胡立君委员汇报了2016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论文检测和双盲评审情况,同时,结合在国务院督导办和湖北省学位办的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未来研究生检测和双盲评审工作的改革设想,并提请各位委员进行审议。继续教育学院谢进城委员对2016年下半年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和论文检测情况进行了汇报。
    随后姚莉副主席就我校学位与导师方面的几项工作向大会做说明。姚莉副主席指出国家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而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我校研究生教育也相应地进行了思路调整与规章制度的更新,以完善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姚莉副主席首先通报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反馈意见,指出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工需要进一步加强,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始终把质量意识摆在首位,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尤其是学位论文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和焦点来落到实处。姚莉副主席从加强论文盲评工作力度、启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质量监控、修订论文双盲评审办法、正式实施“两证分离”等方面报告了我校各项学位授予质量保障新举措的贯彻落实情况。就我校《学位点合格评估与动态调整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简要说明,并就我校的学位点合格评估与动态调整工作进行了布置和要求,并将征求意见稿提请大会审议。此外,还将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标准调整、统数学院申请调整在读博士专专业所在一级学科、导师遴选等事项提请大会审议。
    胡立君委员宣布了分组审议名单与各组审议地点。各位委员对2016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分组审议。审议小组组长卢现祥委员、陈池波委员、杨宗辉委员分别就该组的审查情况进行了汇报,对审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总结,对存在问题的材料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最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学位授予和校内合作博导等事项进行了表决,由姚莉副主席宣读了表决结果。
    大会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