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威发布时间:2017-01-06浏览次数:115

各学院(中心)、全体研究生:

2017年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寒假期间的研究生管理和安全教育,现将寒假期间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2017年寒假放假时间:2017116日至221日。

二、有关工作安排

    1. 高度重视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院(中心)要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在放假前对研究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诈骗宣传力度,要求研究生切实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保护。

2.加强研究生宿舍防火防盗防疫工作。各学院(中心)应在放假前对研究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要求研究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禁研究生违章用电在宿舍内生火做饭,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3. 春节期间学校将2017年1月21日(腊月廿四)组织留校研究生慰问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校研究生关注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4.认真做好留校研究生登记工作,坚持事件报告制度学院(中心)要对寒假留校研究生进行登记以掌握动态,学院值班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请于1月10日前《研究生节假日留校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盖章纸质版党委研工部备案

    5. 全体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寒假休假的时间规定,2017年2月27日正式上课,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按时返校并到所在学院(中心)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学院(中心)研究生辅导员要深入研究生宿舍了解学生寒假期间思想动态,与因故未按时返校的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切实掌握研究生动向,切实做好新学期注册工作。2月27日上午10点前《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研工部。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15

附件1:研究生寒假留校登记表.xls附件2: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