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走中南】南湖青年刑法沙龙第四十一期学术讨论会顺利举行

发布者:游巍发布时间:2017-03-31浏览次数:1105

 

(学生记者张湄茹)2017329日下午14时,南湖青年刑法沙龙第四十二期学术讨论会在文添楼403教室顺利召开。本次学术讨论会以“于欢无罪——正当防卫之肯定”为主题,由16级刑法学博士生罗世龙担任主讲人。本次学术讨论会由16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刘天同学主持,刑事司法学院童德华教授、杨柳老师出席了活动。

本次讨论会分为主讲人报告、学生自由讨论、评议人评议三个环节。讨论伊始,刘天同学向在座师生介绍了罗世龙博士,并梳理了判决书上指控的于欢案的相关事实。在主讲人报告环节,罗世龙博士从判决书指控的案件事实入手,从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详细论证了于欢构成正当防卫的诸多理由。同时罗世龙博士还对“侮辱”是否为不法侵害、于欢拿刀行为是否合适以及当时情境之下有无更理性的防卫方法等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

学生自由讨论环节中,在场的同学们积极向罗世龙师兄提出自己心中的困惑,罗世龙师兄一一耐心解答。15级刑法学硕士生张斯珂提出,本案在证据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且对方对于欢二人的侵害强度不确定,认定正当防卫似乎比较困难。其他同学也依次提出了自己对本案事实存在的疑问并发表了自己对本案的看法。

杨柳老师和童德华教授依次对本案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评议。杨柳老师首先区分了言词侮辱和暴力侮辱,认为对前者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对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其次依据法条发表了自己对于正当防卫限度问题的看法,认为在进行限度分析时不能只依据单纯的客观结果性因素。童德华教授提出了如何在案件中开发理论问题,他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与非法律问题、刑法问题与其他法律问题以及刑法教义学的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并指刑法中事前判断与事后判断、一般人标准和行为人标准以及正当防卫的价值定位和制度建构值得关注的问题。

本次刑法沙龙活动在一片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此次刑法沙龙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