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进行处理的通知

发布者:卫瑾发布时间:2019-06-27浏览次数:214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南大研字〔2017〕16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4号)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决定对在2019年7月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2014级学术型硕士(不含留学生)和2015级专业型硕士(不含留学生)进行处理。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相关规定

(一)结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如能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但未达到毕业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给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再换发毕业证书,也不再补行答辩。

(二)肄业:如未能按期毕业或结业,经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查核实,报学校批准,予以退学,发给肄业证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工作步骤

(一)2019年7月1日前,研究生院下发《关于对2019年超最长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进行处理的通知》。

 (二)9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联系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将《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的处理意见书》(附件2)送达学生本人(代签字者需提供委托书)。如超期学生无法联系,请在9月15日前将该名单反馈给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进行网络公告一个月,公告期满后则视为该生自动放弃,按照退学肄业处理。

(三)收悉《处理意见告知书》后,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应在一周以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结业申请(附件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结业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退学肄业处理。

(四)9月30日前,培养单位汇总后将学生结业申请成绩单(仅成绩在学院的学生需要提供)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2019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处理审查汇总表》(附件4)反馈给研究生院。

(五)10月15日前,研究生院公告处理决定并将拟予以退学肄业处理名单报学校批准。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查收OA办公系统,收阅已超最长学习年限的在校研究生名单并按照以上工作流程开展此项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8386680。

附件:

 1.超最长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名单(单独发送培养单位)

 2.关于对2019年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的处理意见书

 3.结业申请书

 4.2019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处理审查汇总表

附件.rar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