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学校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后简称“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等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后简称“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统一由研究生秘书来我办集中领取学位申请材料。其中,研究生学位证书照片的使用要求为:
1.《学位申请表》的“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表”中应粘贴1寸照片,学位证书上粘贴2寸照片。
2.请各单位务必统一裁剪并留存全体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照片上的基本信息条以及至少1张照片。如发现此信息条中的身份信息不符,请研究生本人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于11月10日前来我办更正信息。
照片遗失、损坏或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电子摄像的研究生,请登录“大学生图片采集信息网”(网址http://www.xinhuacu.com/#/home)联系补拍或加洗,并在11月20日前将电子照片交送至我办,纸质照片交至各学院(中心)。
二、落实答辩后强制修改工作
为加强学位授予过程管理,完善学位论文质量反馈机制。根据我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后强制修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需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详见附件6),并将《反馈表》随学位论文定稿提交导师和导师组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
《反馈表》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存档期限为学位授予后三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
三、报送《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请各单位填写好《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样表详见附件2),按相同专业集中填写,根据申请学位人员的层次、类别分别单独制表,于12月4日前将《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包括纸质与电子版,纸质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我办。
四、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工作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附件3)要求填写研究生学位信息数据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学位证书打印信息的准确性,并务必于12月4日前在系统中报送或按照学位数据库模板填写后报送至我办。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2.学位信息上报:全日制研究生学位信息需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师生端)”提交;单证专业硕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含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通过“学位信息上报系统(单证)”提交;EMBA学位信息数据库(模板详见附件4)按原方式上报。
3.学位论文上报:根据2018年第二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自2019年起,我校全体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和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等相关数据库进行收录,正式上网和公布时间为授予学位后一年。”因论文留存和上网需要,请全体研究生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附件7)单独打印并签字,将声明页拍照或扫描,插入到论文电子版相应位置,纸质版声明经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留存。
各学院组织全日制申请学位人员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后的定稿论文,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单证专业硕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定稿论文通过各学院汇总后提交至学位办,学位办将对定稿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并将以此版本提交中国知网等数据库留存。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本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各培养单位组织提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成绩单》(样表请见附件5)和PDF版定稿学位论文(以“学院+专业+姓名”命名)。
五、交送研究生学位申请档案材料
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归档工作暂行规定》和校档案馆最新要求,自2019年起,需要将研究生学位申请表(含成绩表)、个人培养计划表、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论文答辩原始记录等材料装订合成一册《学位申请材料》,《学位申请材料》封面、目录及说明请见附件8。
各类别研究生按照培养类别选择自己所属的对应封面和目录,并按照目录上给出的顺序排列学位材料,进行胶装(参加盲审的博硕士研究生,还需将《学位申请表》内的空白学位论文评阅书替换为研究生院下发的纸质版盲评评阅书。需替换的页码为《博士学位申请表》的7-21页和《硕士学位申请表》的5-10页。胶装时学位申请表里的空白表决票不需保留),并编写页码(封面和目录不包含在编页码的范围内,从材料的第一页开始编写页码直到所有材料的最后一页,要求字迹工整,统一使用铅笔,有字的一面算一页,没有字的无需编页码)。页码编写完后将每一份材料所对应的第一页页码用水性笔填入目录后的括号内(如果文件中有非目录中所需要的文件,可自行在目录最后添加标题,并将这些非目录中所需要的文件一律放在最后,不得影响其他文件的排序,如果存在目录中缺少的材料,必须在该材料目录后的括号内标注“×”)。
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精神,为保证学位申请材料填写与审阅的整齐、规范,我办将组织专班对各单位拟交送的学位申请材料(主要对其中要求各单位、导师及学生填写、签名、盖章等形式要件),进行形式上的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我办将通知相关单位整体取回进行限期整改。学位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方可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申请材料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学位档案袋》。各单位应端正整洁地填写学位档案袋面基本信息,按照层次类别、按专业集中,20袋/捆进行分装。
请各单位于12月5日前将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交送至我办。
六、博士学位论文送交学位办1份,用于寄送国家图书馆留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至少留存一册。学位申请材料原件由校档案馆留存,在毕业后若有查询使用需求,可登录“档案远程服务系统”(网址http://202.114.234.244:8080/onlineWork/login.jsp)办理。
七、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请各单位务必按照学位申请授予工作的日程安排,认真、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以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 1. 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表;
2.《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样表);
3. 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
4. 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库模板;
5. 同等学力课程考试成绩单(模板);
6. 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
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
8.《学位申请材料》封面、目录及说明。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