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案例教师和视频案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卫瑾发布时间:2019-11-15浏览次数:432

专业硕士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详见附件1),现请各专业硕士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推荐/自荐优秀案例教师和视频案例,具体通知如下:

一、优秀案例教师条件要求

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丰富的案例写作与开发经验,拥有被国内外案例机构收录案例的经历,并具备较强的中英文写作能力;

2. 具有行业企业案例开发经验,掌握一定的行业企业资源,并能够持续跟踪、开发专业学位教学案例;

3. 具有成熟的案例教学与写作培训经验,或担任过各类案例大赛评委者优先。

二、视频案例内容要求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视频案例的开发以发现、思考和解决问题为目的,案例内容以近3年国内企业、行业和社会的真实素材采编为主;

3. 内容贴近中国国情及社会现实,紧扣专业学位教学的课程知识点,包括但不限于:

1)呈现某一文字案例内容的视频;

2)反映社会现实情况的视频;

3)还原案例开发、编写过程的示范视频。

三、推荐/自荐流程

(一)推荐/自荐流程:请依据申报类别填写《优秀案例教师申请书》(附件2)或《视频案例制作申请书》(附件3),以及准备申报证明支撑材料,申报视频案例制作的老师需提交视频小样(200MB以内)于2019年11月20日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研究生院-卫瑾,无须交纸质推荐表。

(二)遴选流程:因限项申报,研究生院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教师和视频案例,并通知相关申报人于11月21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并根据学位中心完成评审与验收工作。

(三)经费保障:研究生院对经学位中心评审通过的优秀案例教师和视频案例将在2020年进行配套资助,并作为所在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的年终考核加分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2.优秀案例教师申请书(样表)

3.视频案例制作申请书(样表)

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