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卫瑾发布时间:2020-06-30浏览次数:100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

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7号)要求,现需做好我校在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里的数据更新与报送工作(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目的

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1. 专家要求

1)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对于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年龄超限、撤销导师资格等不符合专家条件的人员,各培养单位要及时调整。

2)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或硕士研究生导师(含兼职导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4对于离岗的专家,原单位必须在系统里查询准确后删除,对于退休后还想继续当专家的,可保留。

2. 报送内容

具体报送内容见《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该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1中sheet,附加2、附件3)。

同时,学位办已将各培养单位2019年度在库专家相关信息和2019年在岗博导、硕导一览表分别发送至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需在2019年在岗博导、硕导信息表基础上进行专家库人员的更新,并按要求核实填报相关信息

三、专家库数据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在核实专家数据内容后,于7月7日前将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卫瑾,纸质版经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1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

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3.专家库数据字典

  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