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等文件规定,对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测与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因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培养单位可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视频答辩工作方案(试行)》(附件2)通过远程视频形式有序开展此次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本次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原则上应至少在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前两个月即在2020年8月30日前全部完成,原则上预答辩与正式答辩不得安排在同一学期。各培养单位应当参照正式答辩做好预答辩工作,并于2020年9月7日前将《预答辩记录汇总表》(附件4)和《2020年下半年申请答辩名单》(附件5、附件6)纸质版提交学位办,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学位办吕威、卫瑾;《预答辩记录本》(附件3)应由培养单位及时存档。
在预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应全面审查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点,经充分讨论后对论文做出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预答辩“通过”或“未通过”的结论。预答辩通过者可进入学位申请下一环节,预答辩未通过者应根据答辩专家和导师意见对学位论文做相应修改,半年后可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
自2019年起,中国知网向我校所有博士、硕士毕业生免费提供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机会。各培养单位应在2020年9月16日前做好送审前学位论文的自检工作,并及时报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养单位自检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为避免资源浪费,学位办仅对培养单位自检超标的学位论文进行复查。同时,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做好检测账号的管理工作,严禁检测非我校学位论文。对违规检测校外论文,引起学校账号被封禁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其中,答辩前论文检测:15%≤论文复制比<30%的,可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再次进行检测,若仍超过15%,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30%≤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一年申请答辩。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于结果下发的3日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导师、导师组和培养单位审核后,报学位办申请复检。
三、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一)双盲评审工作要求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评审,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硕士学位论文以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为单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取参加盲评。抽盲评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抽盲评的学生代表名单请于2020年9月18日前提交学位办。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中南大学位字〔2018〕8号)第十条规定,在当次双盲评审中存在指导学位论文未通过的导师,在下一轮申请学位时所指导的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须无条件参加双盲评审。出现以下情形的导师,所指导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参加2020年下半年双盲评审:(1)在2020年上半年出现“双盲评审未通过”学位论文的;(2)在2019年下半年出现“双盲评审未通过”学位论文且指导的研究生未参加2020年上半年双盲评审的。
(二)需提交的双盲评审材料说明
自2019年9月起,各类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检测时直接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版本,学位论文及盲审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逾期提交产生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所需提交的材料包含:
1.学位论文盲审版本(电子版,PDF文件格式)
学位申请者均须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版本隐匿格式》(附件8)完成学位论文盲审版本。学历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双证)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不需重命名;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单证)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由各培养单位汇总后提交学位办,论文命名规则为“10520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学校代码与学科代码学号之间用下划线“_”号连接;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如10520_081202_100012013120001_LW)。
2.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
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附件9)由各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填写,各培养单位审查汇总后提交学位办,数据表字段说明请见“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命名格式”(附件10)。
(三)培养单位层面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第十二条,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接受答辩申请后,对依程序无需参加双盲评审的论文应聘请3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应有1名校外单位的专家,每位申请人的论文评阅人中,最多只能有一名讲师,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各培养单位在9月28日前制定本单位《培养单位送审论文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1),并报学位办备案,纸质版提交学位办,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学位办吕威、卫瑾。原则上本次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应在11月初结束,评阅结果原则上同双盲评审结果处理一致。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学校已制定《2020年(下)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测和评审工作日程表》(见附件1),供各培养单位、导师和研究生参考。
(二)参加双盲评审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可不再参加同行专家通讯评阅。对于未抽中双盲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
(三)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全体研究生,并提请全体导师注意:所有学位论文作者在认真学习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按学校《研究生论文撰写规范》(中南大学位字〔2017〕18号)要求(含格式与注释要求)撰写与完善论文。
(四)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5〕21号)的相关文件精神,鼓励硕士生导师主动推荐所指导的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参加双盲评审,以免在申报博导资格时因缺乏硕士学位论文盲评成绩而丧失申报博导资格。
附件:
1.2020年(下)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测和评审工作日程表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视频答辩工作方案(试行)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本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汇总表
5.2020年下半年申请答辩人员名单(双证)
6.2020年下半年申请答辩人员名单(单证)
7.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养单位自检汇总表
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版本隐匿格式
9.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
10.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提交评审材料命名格式
11.培养单位送审论文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
12.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模块操作手册
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