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加强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规程(试行)》(中南大研字〔2018〕20号),研究生院将会同各培养单位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0周—第13周(11月1日—11月28日),本学期研究生课堂教学周次安排详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检查为主,研究生院抽查为辅的方式。
(一)广泛听课。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规程(试行)》组织听课人员广泛开展听课活动。研究生院培养办工作人员、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协调、服务并定期汇总通报听课评价情况。
各培养单位抽查听课须覆盖本学期开设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公共选修课。各培养单位本学期抽查课堂比例应不低于本单位开课课堂数的40%。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汇总统计期初、期中听课情况,并抽查听课记录。
(二)召开各类课堂教学座谈会、观摩会。各培养单位至少在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召开一次教学座谈会,及时了解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和教师授课情况,重点对本学期新开课加强督导。其他类型的座谈会和观摩会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定。
(三)研究生院巡查课堂。研究生院将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监督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了解任课教师授课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政治纪律(在授课过程中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学纪律(教师遵纪守时情况、课堂管理情况、教风仪表情况等)、教学态度、教材选用、教学大纲、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式、教学效果等。
(二)了解课程思政情况,并将课程的价值引领作为听课督查的重要监测点。各培养单位继续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研究生思政课、专业课课程体系方案》,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报送落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思政课课程体系情况,其他培养单位主要报送落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专业课课程体系情况,本学期至少报2门课程的执行情况总结,如有相关的新闻报道一同报送。
(三)学生上课基本情况。对学生精神面貌、出勤率、课堂纪律以及教学参与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并将学生出勤情况作为期末考核依据提交开课单位留存,学校在学期末进行抽样检查。
(四)教学改革情况。重点检查为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采取的措施、手段以及效果,任课教师能否根据学科发展,将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不断更新课程内容和课件;是否运用先进手段对教学方式、方法进行改革。
(五)教学运行及调停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课程教学任务的落实是否与教学进度表相一致,多人授课的课堂教学内容衔接情况。1-9周调停课数据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六)教学楼教学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教室资源、环境卫生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和有关事项
(一)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自身教学管理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对教学督导的检查做好配合及协助,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教学检查结果作为各培养单位年终考核依据。
(二)各听课人员应如实填写听课记录,各培养单位负责根据听课人员的听课记录本总结汇报并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听课一览表(5-13周)》(见附件3)。
(三)研究生院适时公布教学检查结果并向开课单位反馈。对在教学检查期间违反教学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予以通报;造成教学事故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2)及《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听课一览表(5-13周)》(附件3)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请于12月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纸质版应有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研究生院已在教学楼安装了意见箱,定期收集各任课教师、学生及管理人员对于研究生教学的建议和意见。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周次安排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听课一览表(5-13周)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