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28浏览:216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行动方略,以实施学校《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方案》为着力点,服务于融通性、创新型和开放式的高层次卓越人才培养,全面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建设项目的根本任务,以尊重和激发研究生兴趣,强化价值引领、打好知识基础、加强能力培养为根本目标,通过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学科融合,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搭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平台,提升学术型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型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三、项目类别

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分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研究生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共7个项目类别:

(一)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共设3个项目类别:A.核心课程体系建设项目B.课程建设项目(包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优质课程建设项目)C.教材与教学案例建设项目(包含特色教材建设项目、优质教学案例建设项目)

(二)研究生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研究生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共设4个项目类别:D.“文澜大讲堂·新时代研究生思政金课”建设项目;E.育人样板团队建设项目(包含产学结合育人样板团队、科教融合育人样板团队、学科融合育人样板团队);F.“专业思政”示范团队建设项目;G.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践行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征集为项目库入库申报,征集的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进入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库和研究生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库,根据项目排名和资金需求适时出库立项执行。即采取先“入库”后“出库”的项目资助方式进行分批资助。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每个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参加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

(三)鼓励团队跨学科跨单位联合建设项目。各培养单位应充分调动校内外导师的积极性,进行跨单位联合建设项目,具体经费支持详见《2021年度各类项目简介及资助参考标准》(附件1),优质项目如有需要可在申报书进一步提出经费保障需求。

五、工作安排

(一)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将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本单位。2019年、2020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在研项目由研究生院统一报送入库信息,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培养单位严格审核并推荐项目。请培养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分类排序,填写《学院排序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请于1月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若培养单位拟动用自主财力申报项目,请填写《教学单位拟动用自主财力汇总表》(附件4)一并报送。(自主财力包括:全日制专硕提高学费标准增收部分、原分成资金历史结余、社会服务与办学发展基金、向各级政府申请的双一流建设相关资金等。)

(三)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研究生院汇总各培养单位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送项目入库信息。

 

附件:1.2021年度各类项目简介及资助参考标准

2.2021年度各类项目立项申报书

3.学院排序汇总表

4.教学单位拟动用自主财力汇总表

5.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                    


2021年教改专项附件.zip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