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卫瑾发布时间:2022-03-09浏览次数:513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2〕1号)、教育部考试中心(简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2〕5号)及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5月22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资格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

三、考生报名

(一)2022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以及审核等工作均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进行。

(二)报名参加2022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在信息平台中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

(三)信息平台在2022年3月8日至3月26日期间开通2022年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报考者可在此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四)报考者的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我校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统一为英语)和学科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了方便考生并减少人员跨省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请考生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五)我校将于2022年3月28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对2022年报考本校全部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请考生及时通过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并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六)信息平台将于2022年5月中旬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

四、考试大纲

英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六版)

经济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

法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2021年)

工商管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商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