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建设)研究生培养项目开班仪式暨合作导师联合授课座谈会成功举办

发布者:胡盈发布时间:2023-02-17浏览次数:657

(通讯员:刘翔 贾君瑶 摄影:于文轩)为推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量身定做的行业性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引入实务师资的教学和指导,提高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质量,将产学研教学模式与融通性办学模式落到实处,2月16日上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建设)研究生培养项目开班仪式暨合作导师联合授课座谈会在文治楼五楼会议室举行。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文,中国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正高级经济师、总法律顾问马建国,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郑洁,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程刚,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李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部总经理史志军,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魏玲,中冶南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贽,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培训师张辉胜,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长峰、主任助理张海涛,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姚莉,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研究生院副院长黄雯、魏永长,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詹万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党总支书记易育,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王广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建设)导师向在胜、尤明清、杨洪、何焰,研究生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全国管委会秘书长、不动产金融部副主任刘畅等8名代表以线上形式参会。会议由简基松主持。

会议第一阶段,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姚莉教授致辞。姚莉首先对各位合作单位嘉宾和导师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从学校办学历史、学科基础、师资队伍、培养模式、涉外方向设置等方面介绍了我校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情况和特色。她指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建设)研究生培养项目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大会的务实举措,对推进我校的融通办学,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有型、国际型法治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相信在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中国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联合培养单位和授课团队的大力支持下,必定能够实现学校、企业、导师和学生共同成长的目标,创造出“1+1>2”的双赢效果,为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合作导师代表张志文在发言中指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建设)研究生培养项目契合了国家人才发展战略,也顺应了我国作为基建大国的施工管理、风险防控及法律纠纷应对的发展局势,满足了国家对工程法律人才储备、培养、应用的多方位高层次的学习。在工程方面的培养,在实践需要学生接触到更多的实战经验,这些有实战经验的学生向社会输入该领域的中高端人才,可发挥理论与实务互补的优势。他希望同学们在学校可以打好坚实的法律基础与文字功底,多参与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感悟真知、在实践中学本领、在实践中长才干。

姚莉、简基松、黄雯、魏永长、詹万明、易育和王广波为合作导师颁发聘书。

在会议第二阶段的座谈环节,简基松介绍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建设)研究生培养项目的基本情况。他谈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现为全国首家开设工程建设法律方向的单位。新开设的工程建设法律与实务培养方向采用强强联合的培养,与多家优秀的集团单位合作,并采用医学院的培养模式——即以实践为重,将学生培养成为能够直接独当一面的法治人才。

詹万明对联合培养单位的支持表示感谢,他希望合作单位能够持续加强对在校生的实践指导,同时,对入职后的毕业生的培训也能够同步推进。魏永长谈到,联合培养单位的加入为学校研究生的培养注入了新动力,希望双方能持续深化合作,探索“校企创新联合体”建设的新路径。

与会人员围绕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就方向课程授课、学术指导、专业实习、就业推荐等方面进行交流讨论,对各个联合培养单位的业务与工作进行了介绍,并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培养大批德法兼修的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提供智力支持和优质资源,与学校一道积极探索,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的法律人才培育样板。王广波宣读校外导师学生分配名单,随后,导师与研究生就专业学习和个人规划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座谈。

未来,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将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建设)研究生培养项目为契机,进一步对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进行专业化细分,助推我校财经政法深度融通,为我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