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2023年4月29日-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为做好劳动节放假前后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29日(第11周周六)、4月30日(第12周周日)正常休息,有教学任务的课堂正常上课;
5月1日(第12周周一,劳动节)全校研究生课堂停课,所缺教学任务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上;
5月2日(第12周周二)的教学安排调整至4月23日(第11周周日)执行;
5月3日(第12周周三)的教学安排调整至5月6日(第12周周六)执行。
请各研究生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