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2023年11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召开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质量、学术成果水平、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等学位授予条件,并就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加强学位授予的监督管理。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形成学位授予重点审核对象名单,审核过程和审核结果应记载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中。重点审核对象包括全部博士学位申请人员,非全日制、单证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当年度毕业研究生人数达到6人及以上的导师指导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员,超过基本学制的硕士研究生,上半年指导学位论文出现质量问题的导师所指导的全部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前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15%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双盲评审出现C档或者D档成绩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新专业、新导师的第一批和第二批拟授予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等,确保审核通过者学位论文质量达标。
同时,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为保证学位申请材料的整齐规范,各培养单位要对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学位论文形式要件进行核查,并填报《学位申请材料和学位论文形式要件核查清单》(附件4),核查通过后再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召开后,各单位需在12月5日前报送《2023年下半年XX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附件2)、《202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人员名单》(附件3)和《学位申请材料和学位论文形式要件核查清单》(附件4),纸质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107室,电子版通过OA办公邮件发送给研究生院卫瑾、吕威。
二、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所需材料
12月7日前,各培养单位需督促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照片、学位申请材料和学位论文电子定稿版(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页需要有本人签字)报送至学位办。具体报送方法为:全体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申请材料上传”模块进行填写报送。毕业照片应使用学校统一下发的由新华社照相的照片。《学位申请表》的“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表”中粘贴1寸照片或者小2寸照片,学位证书上粘贴2寸照片。照片遗失、损坏或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电子摄像的研究生,请登录“大学生图片采集信息网”联系补拍或加洗并及时将电子和纸质照片交至各学院(中心)。
三、学位信息采集工作
12月7日前,全体学历教育研究生和在职攻硕人员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学位上报信息来完成学位信息采集工作;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学位上报信息。学位信息采集后将上报至国家学位授予数据库。请各单位务必告知并督促研究生正确填写,由于填写错误造成无法上报的后果由各单位和研究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整理移交研究生学位申请档案材料
根据学校档案馆要求,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材料(含学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学位论文简况表、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记录表、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学位论文质量控制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表、个人培养计划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等)需要装订合成一册。
学位申请材料整理好后由各单位自行留存,等校档案馆通知后再进行移交。移交后毕业生若有查询使用需求,可联系学校档案馆、校史馆,联系电话:88386019。
五、学位论文存档和公开
(一)学位论文定稿。研究生在12月7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申请材料上传”模块提交的经导师、院系审核通过后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将作为定稿版学位论文进行存档和公开。对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需修改的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在12月20日前将需要修改论文的研究生名单通过OA系统发送给研究生院卫瑾、吕威。学位办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统一退回后,研究生可于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重新提交论文,并经导师、院系审核通过后定稿,进行存档和公开。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修改。
(二)学位论文存档。已授予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需将定稿版学位论文(纸质版)进行存档,各培养单位和校档案馆分别留存一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各培养单位还需填报博士学位论文移交单(附件5),单独移交一册博士学位论文至学位办,用于寄送至国家图书馆收录。重要提醒:学位论文的纸质定稿版应与电子定稿版保持一致。
(三)学位论文公开。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在学位授予决定发布后,学位办将定稿版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相关数据库进行收录,正式上网和发布时间为授予学位后一年。同时,当界毕业生还应在离校系统中按校图书馆要求提交电子版定稿学位论文。
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务必按照学位申请授予工作的日程安排,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本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
1.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3年下半年XX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3.202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4.学位申请材料和学位论文形式要件核查清单
5.2023年下半年XX学院(中心)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移交单
6.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含学位论文)归档指南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