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教师: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发出“关于开展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的函”,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征集工作即日起至12月22日开展。现将本次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2023年主题案例设立“走出去”“区域协调发展”“中华传承”和“大国智造”四个主题,提升我国案例建设的主体性、时代性、学理性、创新性,挖掘展示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富矿”,引导专家学者研究中国问题、总结中国经验、讲好中国故事,为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提供案例视角,做出案例贡献。
二、征集方式
(一)征集对象
本次主题案例征集工作采用“首席专家负责制”,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较丰富案例开发与教学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作为首席专家,牵头组建工作团队,进行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建议3-5人。每位专家参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征集类型
征集的案例类型分为“教学型案例”和“研究型案例”。“教学型案例”需突出文字可读性、教学适用性、构思巧妙性、思考启发性,并配套教学指导说明书,明确教学目标,设计启发性问题,给出案例分析的逻辑路径,合理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成果形式包括“文字案例”“小微案例”“视频案例”,以“文字案例”为主。“研究型案例”需突出学理价值,重视实践总结,强调理论凝练与创新,鼓励创新研究范式,探索编写“案例研究论文”等,以实现同一主题案例的深度开发和研究。
(三)征集数量
根据文件通知,原则上我校推荐的申报项目不超过6个,同一主题推荐的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原则上每个项目的成果总数不超过5个。
三、申报流程
本次主题案例征集实行全程网上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2023年12月13日8:00至2023年12月22日8:00期间,申报团队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网址:https://case.cdgdc.edu.cn),以首席专家实名信息注册成为教师会员(已注册为教师会员的首席专家可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无需重新注册),按要求填写《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附件1)。
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9日,我校将统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评审验收(由教育部学位中心负责)
(一)立项评议
立项评议包含专家评议、案例专家委审定、公示等环节,评议专家将从主题案例项目首席专家及教育部学位中心案例专家库中遴选。
(二)中期交流
拟于2024年7月开展项目中期交流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项验收
结项验收包含专家评议、案例专家委审定、收录入库等环节,教育部学位中心将视情况对优秀成果进行资助奖励。结项验收工作拟于2024年10月启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首席专家须对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为原创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教育部学位中心将大力推动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和教学使用,包括:在“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主题案例成果专题”集中收录和展示主题案例项目成果,并从中选树典型汇编成集;部分优秀成果的首席专家将被邀请在案例建设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作专题报告;部分案例成果将被遴选制作为“精品案例课堂”视频。
未尽事宜,可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胡盈、张景瑜,联系电话:027-88386680。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