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研究生课程成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盈发布时间:2023-12-28浏览次数:1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即将结束,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规程(试行)》(中南大研字〔2018〕20号)要求,研究生院将开放研究生成绩录入端口,各任课教师结课后须及时录入课程考核成绩。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登分时间

2023年12月31日8:00—2024年2月17日8:00

二、登分步骤

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xyjs.zuel.edu.cn/),在页面右上方切换身份为“任课教师”,依次点击“培养管理-成绩管理-成绩录入”。首次点击“录入”时,系统自动弹出“成绩构成设置”,依次点选“成绩分制(百分制/通过制)”“成绩分项(平时和期末占比)”“教学方式”“考试方式”“考试时间”等,点击“确定”进入成绩录入页面。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成绩”,成绩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三、工作要求与说明

(一)研究生考试课程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通过制。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课程成绩合格后可获得学分。

(二)考试课程的总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具体比例原则上为平时成绩占30%-60%,期末考试成绩占40%-70%。

(三)录入成绩可采取录入页面逐个录入或批量导入两种方式,批量导入时需严格按照系统提供的模板进行整理上传,还应确保选课学生名册无误。

(四)选课学生有以下情况应在“特殊情况”栏点选对应标记:已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的录入为“缓考”;出国交换或其他需要学分互换的录入为“学分互换”;出现作弊情况的录入为“作弊”,学校将根据相关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录入为“缺考”。

(五)任课教师需在课程考核一周前将考核资格审查结果告知学生。已取消考核资格的,任课教师在“特殊情况”栏录入为“取消考试资格”。

(六)纸质成绩单由任课教师签名后交开课学院备案,试卷由各学院存档。

(七)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提交成绩的任课教师,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成绩复核

申请成绩复核的研究生,需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提交申请至开课学院,并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成绩复核与更正事宜。具体要求请留意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五、课程重修

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需重修的研究生,请在下学期选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重修申请。重修学生成绩在重修所在班级同步录入。

登分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8386680。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8日

研究生成绩录入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