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普法学习会暨研究生导师专题培训会

发布者:李绪莹发布时间:2024-06-19浏览次数:10

(通讯员 李绪莹 吕文哲 吴嘉鸿  摄影 杜鹏)613日下午,由法律事务部、研究生院联合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普法学习会暨研究生导师专题培训会”在文泉楼报告厅召开。会议邀请到北京理工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王战军作专题辅导报告。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负责本科、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博士生导师组、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和导师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副校长邹进文主持。

(学校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普法学习会暨研究生导师专题培训会)

(副校长邹进文主持会议)

会议伊始,邹进文对王战军教授莅临我校指导交流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感谢。他表示,学校即将开展2024年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此次《学位法》普法学习会、研究生导师专题培训会的召开,可谓正当其时、正当其效。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精神、准确把握学位法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学位管理工作,推动学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王战军教授做专题辅导报告)

王战军以《学习贯彻学位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为主题,围绕《学位法》的基本要义与核心内容、贯彻落实《学位法》若干问题以及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法律保障三个方面展开报告。他指出,《学位法》出台标志着中国学位制度走向成熟,也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进入数量和质量共同快速增长的阶段。《学位法》作为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全面总结了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学位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为我国加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提高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王战军强调,贯彻落实《学位法》时间紧、任务重,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强研究、认真钻研,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要重视分类培养、分类评价,努力探索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教育规律,协调好博士生鼓励创新与保障质量的关系,严格学位授予程序规范,维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邹进文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会后各单位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学位法》的精神要义,并将其运用到今后的学位管理工作中去;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保障,强化法律意识;导师作为人才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着力提高培养质量。

(学校编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研究生导师培训学习资料手册)

《学位法》是新时代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贯彻落实学位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对高等教育特别是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此次会议的召开,有效地帮助学校广大研究生导师、管理工作者学习领会《学位法》精神内涵,对学校依法开展学位管理工作、强化学位质量保障、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