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2023年11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项目结项安排提示如下:
一、结项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专著1部;(2)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3)发表C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4)其他经所在培养单位认定的高质量学术成果。
(二)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完成社会调查报告1篇,并有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2)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实践类竞赛并获奖;(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4)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5)其他经所在培养单位认定的高质量学术成果或实践成果。
(三)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结项需提交研修或参会情况报告。
(四)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五)所有结项的项目成果须与项目申报相关,无关或者关联性不强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项成果上报;同一个成果不能被多名学生用来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二、各培养单位请结合实际情况,在9月初开展结项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结项明细表》(附件)和项目开展公示截图证明。
三、相关研究生请按照所在培养单位的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四、结项经费将由研究生院根据各院结项情况,会同科研部一并将经费通过“学院统筹”的性质打包发放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自行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