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张玉婷发布时间:2024-10-15浏览次数:1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按学科门类分别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计划

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78人(其中包含:克拉玛依专项3人、南疆高校教师专项8人)。汉族考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我校分省招生计划分布为:内蒙古4人、黑龙江2人、湖北2人、湖南2人、广西6人、重庆4人、四川6人、贵州6人、云南6人、西藏5人、甘肃3人、青海4人、宁夏6人、新疆10人、兵团4人。

我校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招生学科为:法学2人、工商管理学1人、工商管理4人、会计1人。

学校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印发的招生计划文件下达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四)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被录取考生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须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

(五)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为生源地在新疆(含兵团)或报名时在新疆(含兵团)工作满3年以上的考生。

(六)具体报考条件请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相关网上公告。

四、报名

(一)报考资格确认。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考骨干计划有关专项的考生,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

(二)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考生凭网报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网报成功后,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

五、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

1.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底左右。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报考学院公布信息为准。

(二)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4.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单位进行培养,各招生单位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保持一致。

5.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六、其他

(一)以本计划录取的新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参加强化基础培训。

(二)在校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自理,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学费标准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以本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五)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zue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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