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召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座谈会暨2024年新晋导师培训会

发布者:宋昀宜发布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10

  通讯员 戴筱燕 学生通讯员 徐悦骅 白浩田 宋诚)为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指导能力,提高法律硕士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法律硕士教中心于1031在文治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座谈会暨2024新晋导师培训会。法律硕士教育中⼼主任简基松、副主任王广波、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党总支书记易育、办公室主任侯竟、工作人员戴筱燕以及2024新晋研究生导师出席会议。会议由王广波主持。

  简基松带领大家学习《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并结合自己多年培养研究生的经历与大家分享感悟与心得。他强调,一是导师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更要给予人文关怀,指导学生全面发展,构建和谐师生关系;二是导师应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确保学位论文质量;三是导师应投入尽可能多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和促进学生专业成长与实务能力提升。

  王广波传达学校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精神,并以《做一位有温度的研究生导师》为题为大家做辅导。他指出,温度源于能量。作为一名优秀的导师,不仅需要精湛的科研能力,还需要有一颗“爱子之心”,更需要熟悉国家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和相关政策。他寄语并期望大家能做教书育人的“大先生”,为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易育带领全体导师系统学习《学位法》并重点解读“学位授予条件”、“分级分类学位制度”、“学位授予与撤销情形”、“学位争议解决方式”和“学位质量保障”等五个方面内容。

  各位新晋导师依次发言,就培养方向设置、学术交流与论文写作、校外合作导师联动、实习基地建设、实习方式创新等方面分享自己的感悟并提出意见建议。

  本次培训会对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事业高质量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