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七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张景瑜发布时间:2026-04-03浏览次数:312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升我校教学案例开发与应用水平,推进研究生培养要素改革,研究生院与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将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的通知》(附件1)联合开展第十七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案例学科及撰写规范

参评案例应是MBA教育相关学科教学案例,覆盖我校经管法主干学科。教学案例须包括完整的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案例正文篇幅适中,案例使用说明具备指导实际教学的作用,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

(二)案例类型

参评案例分为描述型决策型两类。

描述型案例(即平台型案例)要求完整介绍、描述了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决策及发展全过程,有既成的方案,由案例使用者对决策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价。

决策型案例要求在案例中提出有待解决的问题,给出决策的基本要素和情境,由案例使用者去分析,提出对策。

鼓励在教学案例中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彰显价值引领作用。

(三)时间与原创性

案例描述的主体事件须发生在2024年1月1日之后,为未发表、未入库、无主题重复的原创案例;已收录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且符合条件的可参评。

(四)授权与查重

1.参评者需提供企业授权书(附件3),无授权书需书面说明情况并在函审评分中扣掉0.5分(满分6分)。

2.案例正文查重率应低于20%,须在投稿系统上传含题目、作者、系统、时间、重复率等五项内容的查重报告。

(五)作者资格

第一作者原则上为我校MBA课程任课教师,投稿账号须为本校推荐的教师账号。学生、企业界人士等均不可作为第一作者。

二、申报系列与推荐名额

(一)申报系列

本次评选设一般项目、微案例专项、国有企业管理专项、重点项目等四个系列,为进一步提高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的建设质量,本次评选继续发布《第十七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案例采编指南》(见附件4,以下简称《指南》)。

(二)推荐名额

1.自选主题:同一系列内,每个作者可以提交1篇自主选题案例(以第一作者计),全校每个系列最多可推荐15篇。

2.指南选题:在同一系列内,每个作者可以提交1篇符合本《指南》选题的案例(以第一作者计)。全校此类案例推荐总数不超过15篇。

(三)其他说明

1.微案例专项、国有企业管理专项另有补充要求及评选办法,请见附件5、附件6。

2.重点项目的评选另发通知,单独组织,经重点项目专家委员会推荐的案例可以直接进入专家组评审。

三、时间节点与工作安排

(一)报名阶段(4月2日—5月2日)

有意申报评选的校内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用户注册信息表》(附件7),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OA信息传递至张景瑜),学校统一为申报者注册账号后反馈至本人。已有账号的教师虽不需重复注册,但仍需填写此表,以便学校掌握全部申报者情况。

此次申报由学校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投稿阶段(5月5日—5月10日)

申报者登录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网站(http://www.cmcc-dlut.cn),按《“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提交及院校负责人审核操作办法》有关提示(附件8)进行投稿。作者投稿时须完整填写页面内容,按要求命名上传文档,一经提交后不得修改案例署名(包括增加及删除作者、通讯作者,调整作者顺序等),作者授权书在投稿阶段无需上传。

(三)学校审核推荐阶段(5月12日前)

学校对投稿案例撰写规范性、第一作者投稿数量、重复率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名单报送至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

(四)重点项目结项案例投稿时间为5月18日—5月22日24时

四、版权说明

获奖案例将收录至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在会员院校中免费共享,开发者(可以是会员院校和教师个人)拥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改编权、收益权,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享有复制权、修改权、发表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和翻译权。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可代表案例作者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案例交换、购买、出版、对外许可等商务合作,案例开发者享有版税收益权。投稿即视为同意此声明。

五、工作要求

请相关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并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审中予以优先资助。案例获奖后,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考核评价综合指标体系(试行)》进行成果认定。

联系人:张景瑜(研究生院,027-88386680);

樊帅(管理案例研究中心,027-88047866)



研究生院  

管理案例研究中心

2026年4月2日 

附件1-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