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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博士后分别是:理论经济学流动站博士后江珂(以《武汉城市圈发展低碳经济的政府支持体系研究》为题申报获二等资助,资助金2万元),法学流动站陆剑和应用经济学流动站博士后李新(他们分别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和《科技创新税收政策效果评价机制研究》为题申报获得三等资助,资助金各1万元)。这也是我校博士后首次较大面积获得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的资助。
近几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加大博士后培养力度,把博士后工作与教师队伍建设更加紧密的结合起来,建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