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结项、延期结项的决定

时间:2012-09-29浏览:1882

   中南大研字〔201221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的规定,经本人申报,所在学院(单位)初审,专家评审,经研究决定,批准法学院等单位及个人的281个“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资助项目结项,会计学院等单位及个人的102个项目延期至20135月前结项,终止鲁清仿等人的15项目。

夏梁等人的7个“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和陈宇媚等人的3个“硕士生实践创新项目”,因其结项成果分别在三类权威或CSSCI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30%发放。对杨孙蕾等人的3个“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因其项目的成果发表刊物未达到规定级别,结项经费减扣20%

根据学校意见,本次结项的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财政学、金融学、民商法学、会计学)及人文社科基地(知识产权法学)所对应专业的“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精品课程及教材建设项目”的结项资助经费除由学校研究生创新经费按规定予以全额资助外,各国家级重点学科及基地应从自有经费中按100%的比例提供配套资助经费。

其他项目的结项资助经费的拨付依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结项情况一览表附件.rar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