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立项研究生课题中期经费报销的通知

时间:2013-01-07浏览:3659

 

各学院(中心)、各项目责任人:

2012年度立项的研究生项目(含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不包括部分重点学科自筹经费项目)的中期资助经费已拨付到位,各项目责任人可以按要求到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办理经费报销手续。中期检查结果及资助经费明细见附件(附件中注明的资助金额仅指学院研究生创新经费资助的拨付到各学院经费本中的金额,不包括重点学科及基地配套及自筹项目的部分)。

(一)项目责任人提供足额正规发票

1. 票据金额:一次性报清,硕士生500/项,博士生1000/项;

2. 票据类型:图书资料、打印复印(大额需附盖章的开支明细)、学术论文版面费、调研支出的火车票、汽车票(必须为成套往返);

3. 本人填写《专项经费报销单》,见附件。

(二)硕士生按班级为单位办理报销:

1. 行政班负责人收集整理好本班全部立项项目的《专项经费报销单》,核对《报销单》与票面金额准确无误;

2. 行政班负责人找本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在《中期资助经费领用登记表》上登记,由秘书在报销单上签名,领取本学院的专项经费本;

3. 行政班负责人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部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报销并领款;

4. 经费本及时送还研究生工作秘书,经费发放到本班各项目责任人。

(三)博士生个人办理报销:

1. 博士生持本人《专项经费报销单》找本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在《中期资助经费领用登记表》上登记,由秘书在报销单上签名,领取本学院的专项经费本;

2. 博士生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处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报销并领现金;

3. 经费本及时送还研究生工作秘书。

经费报销时间由学院具体安排。

 

研究生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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