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拟立项项目进行立项前修改的通知

时间:2013-05-08浏览:2525

 

经本人申报、所在学院评审,拟同意王永星等人的3232013年度“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立项。其中部分项目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选题及内容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完成的立项报告书(“修改意见栏”为空或“无”的不需要修改;仅对项目名称进行文字修改的不需要重新提交材料)需在513日前上报研究生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逾期未上报者,视为放弃立项。拟立项项目及专家修改意见附后。

受理部门:研究生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院楼106办公室

联系电话: 88386256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〇一三年五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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