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结项、延期结项的决定

时间:2013-09-30浏览:1265

中南大研字[2013]21号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的规定,经本人申报,所在学院(单位)初审,专家评审,经研究决定,批准外语学院等单位及个人的311个“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资助项目结项,金融学院等单位及个人的120个项目延期至20143月前结项,终止李振国等人的26项目。

其中,对钱意等人的2个“硕士生实践创新项目”,因其结项成果在三类权威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50%发放;对张宵等人的4个“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和赵妍等人的1个“硕士生实践创新项目”,因其结项成果分别在三类权威或CSSCI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30%发放。对柏宝春等人的17个“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因其项目的成果发表刊物未达到规定级别,结项经费减扣20%。上浮及减扣额度的计算基数均为项目资助经费的总额。

根据学校意见,本次结项的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财政学、金融学、民商法学、会计学)及人文社科基地(知识产权法学)所对应专业的“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精品课程及教材建设项目”的结项资助经费除由学校研究生创新经费按规定予以全额资助外,各国家级重点学科及基地应从自有经费中按100%的比例提供配套资助经费。其他项目的结项资助经费的拨付依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

      结项情况一览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3923

校级结项.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