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今年博导遴选凸现年轻化、国际化特点

时间:2013-12-03浏览:2684

 

(通讯员 石龙)日前,学校研究生院公示了202013年新增博士生导师名单。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名单中有一群人,年轻但科研成果突出,且具有较好的国际化学术背景,其中既有被新近受聘为教授的青年才俊,也有近年获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科研成果丰硕的副教授。

据初步统计,本次拟新增的20名博导中,40岁以下青年教师有7人(其中获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的4人),约占30%,但他们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法学研究》以及SCISSCI等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数占7成以上,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数量占60%以上。其中,法学院张红教授和工商管理学院张璇副教授年仅31岁,法学院陈柏峰教授和会计学院张琦教授分别为33岁和35岁,在各自研究领域均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张红教授为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博士,已经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学术论文1篇,在《法学研究》发表学术论文2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获武汉市第九届“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会计学院张琦教授长期致力于政府会计研究,取得系列重要研究成果,其在《会计研究》、《财政研究》、《Public Money and Management》(SSCI期刊)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1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被聘为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定专家,获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等称号。

近年来,研究生院不遗余力地强化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导师队伍年轻化和国际化初显成效。自2010年至今,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围绕“以质量为核心”研究生教育理念,研究生院对博士生导师遴选办法三易其稿,旨在努力构建一个能够吸引、稳定、集聚中青年骨干导师和充分发挥他们作用的制度体系,孵育一支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科学合理的导师队伍,积极为拥有突出科研能力、具有海外教育背景的年轻教师参加博导遴选创造条件,加速培养中青年骨干导师,为导师队伍实现新老交替、调整结构、提高整体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据悉,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学校研究生院正在筹划对我校的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以及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等制度做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充分发挥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的政策引导与制度保障作用,以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