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37号文件《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我们拟定了增列专业学位点指标及量化评分标准,具体方案如下:
一、人才需求与生源状况(15分)
1、人才需求分析:论证是否有明显的社会需求 8分
2、生源状况: 论证生源是否可能充足且质量高 7分
二、培养理念、目标、方案、条件与水平(20分)
1、培养理念与培养目标、五年规划(5分)
培养理念: 理念是否清晰,是否符合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要求 2分
培养目标定位与未来五年培养规划: 目标定位是否准确,规划是否合理3分
2、培养方案与培养模式(10分)
培养方案: 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自身特色 6分
培养模式: 可否做到产学结合与联合实际培养 4分
3、教学条件与人才培养水平(5分)
课程建设、图书文献资料、现代化设施:是否完备与充分2分
人才培养水平:已培养的研究生是否获省优论文或其他省部级以上奖项3分
三、师资与科研保障(40分)
1、师资队伍(20分)
校内导师组人数 : 导师人数(不含跨专业)是否达到5人(合格标准)以上,质优量多者为优秀 10分
校内导师年龄结构、学位结构:结构是否合理 5分
校外双导师制:是否有条件实行双导师制,已聘或可聘的双导师10人以上,质优且所在单位多元者为优秀 5分
2、科研与奖项(20分)
科研项目(7分)
主持重大社科、自科项目 5分,主持一般社科、自科项目4分,主持其它省部级项目2分
科研成果(8分)
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一类5分,二类4分,三类2分,四类1分,学术专著每本2分(独著满分,第一作者60%,第二 作者40%)
科研与教学获奖(5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项分别为5、4、3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项分别为3、2、1分
四、教学实践基地(15分)
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国家级或省级协同创新基地、实验基地等,每个5分
五、整体特色与优势观测 (10分) 由专家根据各学位点的材料与汇报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