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导师团队、优秀导师和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南大研(2013)18号]的规定,为做好本年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导师团队评选范围为达到规定人数的各二级学科中的
硕、博学位点导师组(含专业学位点导师组);
(二)优秀导师评选范围为完整指导一届以上研究生,且在评选年
度内仍从事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的研究生导师。但当年评选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外:
1.累计出国时间一年以上;
2.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或盲评未通过;
3.曾发生教学事故;
4.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
5.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研究
生教育的党政负责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专职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和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人员。但当年评选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外:
1.至申报截止日,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未满两年;
2.曾发生研究生教育管理事故;
3.本人或教育管理的研究生严重违反学术道德;
4.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导师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成立三年以上,人员结构合理;团队带头人坚持在教学科
研第一线,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成员团队精神与责任感强;
2.团队能够准确把握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与趋势,所制定的研究
生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位点建设或国际化培养等方面成效显著,善于探索和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优良;
3.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践创新能力,主持承担多项国家
级科研课题或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实践创新课题,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被省级政府决策部门采纳的科研成果;
4.团队培养研究生成效显著,其培养的研究生多人次获得省级以
上优秀学位论文奖,或获准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博士生在三类以上权威期刊(或硕士生在CSSCI期刊)发表专业论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二)优秀导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热爱研究生教育,关心和爱护学生,有强烈的责任
心和使命感;
2.业务精良,积极承担并完成各项研究生教学任务,不断改革教
学方式与方法,教学水平高;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课题,或公开发表或出版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含论文、专著等),或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3.育人成效显著,其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获得省级(或多次获
校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奖,或其指导的研究生获准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其指导的博士生在三类以上权威期刊发表专业论文(或硕士生在CSSCI期刊发表2篇以上专业论文),或其指导研究生在有重要影响的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三)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认真细致,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
工作态度好;
2.潜心钻研,熟悉研究生管理业务,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综合协
调能力,出色完成各项研究生管理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3.对研究生教育管理进行较深入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善于学
习和总结,承担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项目或发表相关论文,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4.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参加学校各项研究生教育管理活动,有较
强的协作意识与团队精神。
三、评选名额、程序与时间:
1.优秀导师团队15个,按培养单位导师组数量的30%推荐;
2.优秀博士生导师15名, 按培养单位导师实际人数的10%推荐;
3.评选优秀硕士生导师40名,按培养单位导师实际人数的5%推
荐;
4.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15名,按每培养单位一人推荐。
评选程序:各奖项候选人与团队由学院推荐。由各学院对符合条
件的个人与团队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初审合格个人或团队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经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分学位委员会评定产生推荐候选人或团队,由研究生院汇总后报校务会最后确定。具体由各学院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导师、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和导师团队评选办法》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评定工作,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8月30日上午11:3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导师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105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给研究生院石龙老师。
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遵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导师团队、优秀导师和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查申报团队和个人的资格和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切实做好本年度各奖项的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申报表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导师团队申报表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推荐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