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16浏览:5702

各学院(中心):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中南大研[2014]8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南大研[2014]10号)精神,为切实推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专心科研,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评定对象为2014级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单独考试等类别研究生以及港澳台研究生、外国留学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

符合条件的参评新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审批、申诉的答复处理。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与管理。

(二)各学院(中心)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党委书记和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导师组组长和导师代表参加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修订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以及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具体工作。

三、指标比例与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次,具体指标比例和奖励标准为:

奖励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指标比例

30%

70%

奖励标准

18000/生·年

10000/生·年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次,具体指标比例和奖励标准为:

奖励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指标比例

30%

40%

20%

奖励标准

12000/生·年

8000/生·年

4000/生·年

各培养单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四、评定条件与方式

2014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按入学考试成绩或考生来源评定。

(一)“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参加统一考试的新生,以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排序评定

(三)2013年录取、2014年返校的支教团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且不占用培养单位的一等奖指标

(四)2014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按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排序评定,起评等级为二等,二等奖不占培养单位相应等级指标;2013年录取、2014年返校的少骨硕士生不参与评选,按老办法免交学费。

(五)2013年录取、2014年返校的其他研究生,按录取当年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排序评定,不占培养单位相应等级指标。

五、评定时间和程序

(一)91521日:各学院(中心)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组织评定。初评结果须在本单位以网络等形式公示3天。

(二)922日前:各学院(中心)将初评结果按照《201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格式汇总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三)92325日:研究生院完成各学院初评结果汇总,并报学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四)926日:以网络形式公示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名单。

(五)10月中旬:新生学业奖学金将直接发放至获奖研究生的中行卡账户中。未缴学费的研究生可以参评,在缴齐学费后按获奖等级发放奖金。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应高度重视,统筹指导,严格评定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宣传指导工作,对研究生讲清目的、意义,提高研究生对评优工作的认识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2、请各学院(中心)指派专人仔细核对并输入学生的个人信息,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率。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912

   附件1-参评名单.rar

   附件2:2014级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表.xls

   附件3: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