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陆剑 谭威 廖媛媛)2015年9月26日-27日,主题为“民法典编纂与我国民商法学的发展”的第六届全国民商法学博士生论坛在我校成功召开。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法典编纂研究的一次青年学者的盛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烟台大学、海南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和荷兰莱顿大学等海内外高校的27位博士生在本次论坛中就六大专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本次论坛由研究生院、法学院民商法学科以及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民商法典研究所、侵权法研究所承办。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麻昌华教授、我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德淼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张红教授、《法商研究》耿卓编审、民商法系高飞主任,孟令志、张作华副主任、汪军民教授、胡东海副教授、陈晓敏博士、陆剑博士、李俊博士等嘉宾出席了论坛。
在民商法系高飞主任主持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麻昌华教授、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张红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德淼教授分别代表中国民法学研究会、法学院和研究生院发表了精彩的致辞,揭开了论坛的序幕。
本次论坛以“民法典编纂与我国民商法学的发展”为主题,分为六个讨论专题,分别为民法总则,人格权法律制度,物权法专论,侵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商法专题研究。每个专题讨论有四至五位博士针对本专题的相关问题作专题报告,研究的问题贴近实际、领域广泛、方法多元独到;同时每组有四到五位与谈人对报告点评、提问,并且发言人积极回应提问,研讨场面热烈,研讨内容深入,对主题报告人极富启发意义。
论坛闭幕式上,罗马第二大学陈晓敏博士对本次论坛做了总结性发言,她对各位报告人的发言给予细致的点评。此次论坛是对民商法学理论的一次深入的讨论,是思想上的一次激烈的碰撞,与会人踊跃发言,论坛氛围浓厚。其后,进行了优秀论文的颁奖仪式。
全国民商法学博士生论坛自2009年举办以来,一直坚持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相结合,围绕民商法法律制度创新开展研究,取得了一系列优秀成果,培养了一批优秀青年才俊。本次论坛以砥砺学术、追求卓越、服务社会为宗旨,云集全国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的青年才俊,针对民法典编纂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激烈的学术探讨,为年轻的民商法学人搭建了一个广泛交流的学术平台,推动了青年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在民法典编纂研究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