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〇一六级研究生入学须知

时间:2016-05-31浏览:2420

注: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拟录取名单已上报教育部,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后,我校预计在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时间为准。请拟录取的学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提前做好入学准备。正式版《研究生入学须知》将随录取通知书寄发。

《入学须知》未尽事宜请及时咨询相关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网址查询:http://www.zuel.edu.cn/departments/

管理部门电话查询:http://www.zuel.edu.cn/phone/

学院、中心联系方式:

 

祝贺你录取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非常欢迎你的到来!

为帮助你顺利入学,我们特别提醒你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683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具体报到地点另行公告)。

提前来校者,请自行解决住宿等事宜。

二、预注册信息管理部,027-88386190链接

在收到通知书后,请及时登录学校数字迎新网()完成预注册工作。(转信息管理部说明:预注册系统预计8月开通,请关注信息部数字迎新网通知

三、报到注意事项

1.新生报到时均须交验入学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

2.报到时须准备10张免冠正面1寸蓝底彩色照片备用。考前系在职人员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关系等请与原单位解决,学校不受理。

3.新生进校后,学校将对入学资格和身体异常者进行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学籍。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相关要求见定向培养协议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达到报考专业非专项计划复试线的考生除外)第一年直接到西南大学(具体报到程序请于7月份登录研究生招生网查看)培训一年,第二年来我校入学报到。

四、组织关系转移(组织部 链接,团委 链接)

1.新生党员必须携带由县级以上党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来我校报到。请新生党员报到后一周内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员老师或辅导员,集中办理转入手续,逾期3个月不予接转。

2.湖北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抬头开具为“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单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3.湖北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抬头开具为“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去向单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新生若是共青团员,报到后须将基层团委的组织介绍信、团员证和团员档案交录取学院。

五、户口迁移保卫部户籍科,027-88386103链接

1.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如果新生入学报到期间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读期间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武汉市籍新生必须持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发的全国统一印制的防伪《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年日期等有关信息须与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否则无法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入地址统一填写: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市籍新生(含本校升研)须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入学通知书。

3.入学报到时,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将本人《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4张一寸照片一并交至保卫部户口迎新点。并且以学院为单位收齐新生电子档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TG,像素规格为24K以下,文件名为新生姓名及身份证号),发至保卫处户籍室何亮琪老师。

六、档案转移(研究生院、研工部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档案管理室,027-88386904链接

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定向培养生、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生和MBAMPA、在职MPAccMTA、金融在职双证(MF)专业学位考生,学习期间不转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并在原单位享受原工资、福利等待遇;其它类别研究生都必须将档案转移至我校。

档案到校情况请自行进行网上查询,查询网址,登录页面后输入报考时的证件号码查询;“已到”说明档案已到校,空白说明档案尚未到校。

七、助学措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7- 88386045)

绿色通道:研究生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申请暂缓缴纳学杂费办理入学手续。报到当天,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绿色通道审批表》(在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和生源地贷款有关材料申请办理。
   
需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应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按要求加盖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在入学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集中办理。学生提出申请,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经办银行核准后,由银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发放贷款。校园地国家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详见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八、奖助学金(研究生院、研工部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27-88386550链接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研究生除外。硕士生以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或考生来源为依据评定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12000(30%),二等奖8000(40%),三等奖4000(20%);博士生一等奖18000(30%),二等奖10000(70%)。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起评等级为二等奖。


    2016级研究生奖助体系:temp_16060608278660.rar

九、费用交纳财务部 收费科,027-88386942链接

()相关费用

1.学费:所有新生须交齐第一学年学费后,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注册等手续。除有特别说明外,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年;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年。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见财务部网页“价格服务进校园”相关信息。

2.住宿费:硕士研究生3-4人间1200/.年;博士研究生2人间1500/.年。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每生每年增加住宿费120(四人间)240(双人间)。报到时由学校统一安排宿舍,并根据房源适当调整标准。如需调整宿舍,本人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学办、研究生部及后勤保障部宿管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财务部收费管理科办理住宿费调标手续。

3.研究生参保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185/.年,按年收取。实行自愿原则,不缴费不参保者,不享受政府补贴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已购买基本险类,不想重复缴纳者,请本人提交不缴纳基本险申请,到财务部收费管理科备案。

(二)交纳方式:

1.统一批量划扣。八月底,财务部会进行新生学杂费统一批量划扣(具体批量划扣日期见学校官网及学校财务部网站),请在批量划扣日期前,将应缴的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行卡,批量划扣成功后,学校财务部统一出具收费收据,交由学院分发到学生本人

2.网银缴费。新生报到前,学校将开通网银缴费,具体开通时间,请密切关注学校官网及学校财务部网站通知栏。开通后,登录相关网页,按网页上要求缴纳学杂费。网银缴费成功后,学校财务部统一出具收费收据,交由学院分发到学生本人。

3.未参加学校统一批量划扣或者批量划扣不成功以及未使用网银缴费的学生,请予报到日当天到中原楼一楼新生缴费大厅刷卡缴费。收费收据将现场交给学生本人。

十、教学培养研究生院、研工部 培养与督导办公室,027—88386680链接

2016级新生将于91日正式上课。网上选课的时间一般为开学第一周,届时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培养与督导办公室相关通知()。新生入学后的培养计划制定、课程学习与考核、科研训练和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十一、其他

1.住宿安排:为合理调配房源,新生可自由选择是否在校住宿。如确定不在校内住宿,请在开学后分别到所在院系、研究生院、后勤保障部宿教服务中心办理相应手续。生活用品全部自理。学生可自带行李和生活用品,也可到学校各超市购买。(后勤保障部宿教中心,027-88386835链接

2.校园网络:学校已为每位新生集中开通了校园网账号,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最后六位。用户可自愿在梅教楼201室人工缴费或通过自助平台()网银缴费后使用,收费标准为20/月 ,可使用区域包括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及教室等公共区域的无线网络。(信息管理部,027-88386112链接

 

3.乘车:新生乘坐火车、轮船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家庭所在地到武汉的学生优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