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206)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现场确认公告

时间:2016-11-04浏览:3384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522]、《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报考点实际情况,为顺利完成2017年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缴费、照相、现场确认等工作,现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为4206)现场确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点生源范围

(一)本报考点接受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已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系统成功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网报时已选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为4206

3.符合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522]链接)、《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点须知》(链接)、《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对我校报考点生源范围的规定。

(二)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4206)报考点的生源范围及对应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要求如下(所有材料必须校验原件、复印件存档备查,缺一不可):

1.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市内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社会考生)。

本类考生中的社会考生必须提供本人的武汉市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无武汉市户口者必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武汉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开具长期工作证明的原件。本类考生中的武汉市内高校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含7个注册章)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在我校报考点报名。

本类考生必须提供本人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生证》(含7个注册章)的原件、复印件

3.报考外省招生单位的法律硕士﹝含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的湖北省内考生。

本类考生必须提供本人的湖北省内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无湖北省内户口者必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湖北省内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单位开具的长期工作证明的原件

4.其他报考我校且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工作通知》明确规定可以在我校报考点报考的省内考生。包括:孝感、咸宁地区报考我校考生湖北省内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专硕、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应首先就近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无其他报考点的情况下方可在我校报考。

本类考生必须提供本人的湖北省内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无湖北省内户口者必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湖北省内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长期工作证明的原件

5.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湖北省各报考点只能接收201791日前能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湖北省在籍自考生报考外省未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重要提示: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均存档备查。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或取消考生考试、录取资格,所有责任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接受考生范围

119

13

南湖校区

南湖体育馆内

本报考点生源范围

的考生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为避免拥挤,建议考生分散办理,武汉地区考生可以选择111113进行现场确认。

重要提示: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参加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及要求

重要提示:每个考生只能针对一个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需提前记录并核对好本人要办理确认手续的报名号、报考专业准确信息。

考生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打印出的本人的《报名信息表》入场。

现场确认工作流程为:(1)考点资格审查—(2)报考资格审查—(3)缴费—(4)照相—(5)领表—(6)交表。相关要求如下:

(一)考点资格审查

1.根据本通知 “一、考点生源范围”相关要求,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名号前四位为4206)报考点生源范围要求的考生方能在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

2.符合我校报考点生源范围的考生,现场领取“现场确认号码牌”一个。本人在号码牌上认真填写本人报名号、姓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1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考生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查并采集二代居民身份证内信息。

重要提示: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报考点使用教育部的现场照相程序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如果考生所持二代身份证无法读取或持临时身份证,须要求其出示二代身份证已在办理中的证明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同时应告知考生补采二代身份证信息的时间。逾期不补采,报名及确认信息无效。

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2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交本人的本科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含7个注册章)原件、复印件。

4)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往届毕业生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复印件。

重要提示: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出具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留存复印件),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5201791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必须提交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未取得毕业证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重要提示:未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按应届生对待,必须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报考。湖北省各报考点仅接收湖北在籍自考生报考。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档案管理公章。

(二)缴费:审查通过后,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和考试文具费。考生办理完现场确认所有手续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重要提示:为缩减现场缴费的办理时间,各位考生务必自备足额零钞。考二门为170元,考三门为140元,考四门为200元。

1.报名费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的规定,报考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400报考费为160元;

2)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的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者报考费130元;

3)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的规定,初试科目为四门者报考费190元。

2.报考点另代收文具费10

(三)照相

考生出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发票进行电子照相。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必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已在办理中的证明方可进行电子照相。

考生要保持衣着整洁,最好穿浅色衣服,拍照时应将双耳露出。

(四)领表

领取现场打印出来的2份《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背面印有《2017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

重要提示: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第十九条的明文规定: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交表

交回1份《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至报考点。考生留存1份《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

重要提示:未到现场完成考点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缴费、照相并交表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四、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教育部、湖北省考试院各类招生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项报考条件及具体要求,在复试、录取检查等阶段教育部、学校和学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各阶段成绩无效,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3.根据湖北省考试院要求,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文具和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文具实行“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的原则。文具供考生在考试期间使用,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由考生带走。

4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2016122425日。

520161215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为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

6.选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查询考场安排。

特此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