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

时间:2019-03-07浏览:9616

(通讯员 黄雯 王淑珺)36日下午,在研究生院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副校长姚莉、研究生院院长胡立君、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周佳玲、研究生院副院长袁桂君以及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伊始,副校长姚莉就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践行阳光录取政策等方面,对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她指出,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严把各项环节,本着为每一位考生负责的精神做到招录环节全方位、多维度的公开、公平、公正,力求为广大考生打造纯净的录取环境。

接着姚校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大家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二是要求大家切实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严格执行过程监督;三是要求大家坚持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严格遵守有关制度,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四是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监督。

其后,胡立君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部署,并就2019年的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复试工作安排、调剂问题和招生政策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解答。他指出,今年我校硕士拟招生人数较往年增幅较少,报考人数增幅较大,预计2019年上线人数将大幅提升。因此,为保障广大考生切身利益、捍卫考生调剂的合法权益,今年的复试工作应提升效率,严格贯彻文件精神,守住研招各个环节的底线,用爱心和责任心为考生保驾护航。


  

随后,周佳玲强调了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纪律:一是严格坚持招生考试回避制度;二是复试工作规范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三是复试成绩的评定要慎重严谨,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修改;四是招生工作各环节应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证工作各环节合规性;五是复试工作人员应严防马虎大意,力求招生工作零失误。





  





最后,袁桂君传达了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带领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强调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学校也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保障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