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提交研究生毕(结)业资格相关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1-05-19浏览:2370

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3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提交毕(结)业资格相关材料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交人员范围

1.拟于2021年上半年毕业,学分和学术科研成果达到毕业要求,且已附条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申请的研究生。

2.有2021年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等情形,拟申请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研究生。

3.已于2021年4月通过毕业资格审核,但需在2021年6月暂缓毕业的研究生。

特别提示:2021年4月8日研究生院发布的《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公示》中,审核意见为“通过”、且不申请“暂缓毕业的,本次不需要提交“毕(结)业资格审核材料”。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承诺按期达到课程学分要求的研究生,请提交课程试卷原件、复印件,试卷封面应有课程名称、学生信息及任课教师打分。

2.承诺按期取得学术科研成果的研究生,请提交学术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

3.需申请暂缓毕业的研究生,请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由培养单位汇总后将名单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三、截止时间

相关材料请于2021年6月10日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102。研究生院将在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对2021年上半年毕(结)业研究生最终名单进行公示。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8386680。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