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督导组连续召开三次工作会议

时间:2021-05-20浏览:1364

(通讯员 卫瑾 李绪莹)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保障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校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督导组先后于511日上午、517日上午、517日下午在研究生院二楼会议室连续召开三次工作会议,部署、推进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督导工作。三次会议均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姚莉主持。

在第一次、第二次工作会议上,校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督导专家分学科逐一审阅2021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的双盲评阅意见,对部分学位论文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建议,并确定2021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抽查重点审核名单。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全体班子成员参与会议,听取督导专家对修订双盲评审办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姚莉指出,督导组专家作为校级专家权威组织,要在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跟踪全过程中发挥作用,增强荣誉感、方位感和紧迫感,从严要求,扎实工作,确保督导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成效。她强调,各培养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督导专家工作,同时研究生院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督导信息反馈畅通,为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517日下午3点,督导组二次会议后,学校又紧锣密鼓召开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督导组第三次工作会议,由督导组专家向各学院(中心)反馈本次学位论文审核意见,推进各学院(中心)2021年上半年学位论文修改完善工作。各学院(中心)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院长(主任)或副院长(副主任)、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全体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听取督导专家意见。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姚莉指出,各(学院)中心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督导工作,深刻领悟学位论文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主体责任,树立底线思维,严守学位论文质量红线。她要求,各学院(中心)应当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吸收落实督导组专家的反馈意见,以督促改,以改促优,确保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随后,研究生院院长胡立君对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督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做了总结,并对各学院(中心)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督促所有学生认真完成《学位论文评审修改反馈表》和《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二要在答辩过程中设置专门环节,由各学位申请人就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回应;三要形成本单位学位授予重点审核名单;四要将本单位学位授予重点审核名单的学位授予条件审核情况和结果记载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中。

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督导组于202012月在全校研究生教育会议上正式成立,以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保障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承担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督导和咨询工作。此轮连续召开三次工作会议是督导组成立后首次开展的集中督导工作,接下来,督导组将对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等学位授予环节进行督导,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