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科研部和研究生院于202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项目结项安排提示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请结合实际情况,在10月份或11月初开展结项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结项明细表》(附件1)和结项公示截图证明。
二、相关研究生请按照所在培养单位的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三、结项经费预计将在12月份以补助方式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
四、研究生院拟开通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结项证书自助打印服务,为便于证书打印数据维护,特对结项相关表格进行更新,请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更新后的表格填写。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