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南大研字〔2017〕16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3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4号)文件精神,以下学生即将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因所在培养单位经多种途径无法联系上学生本人,现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满后仍无反馈者视为自动放弃,将在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后,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6日—12月15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8386680。
附件:网络公示名单.pdf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