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18浏览:429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2半年拟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10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9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研字〔2015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

(一)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拟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抽查审核。

2.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后,方可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3.根据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除满足以上毕业条件外,同时需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10号)第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研字〔201532号)第十一条相应的学术科研要求。

4.拟毕业学生未达到以上第2点和第3点要求,需填写承诺书(附件6)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学位论文审核环节。

(二)材料提交

1.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提交科研材料。需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于33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纸质版)交于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2.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3),经学院审议通过后,38日前将审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所需科研材料(纸质版)研究生院102,电子版请通过OA发至研究生院胡盈

、提前毕业资格审查

研究生毕业资格达到上述文件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要求,可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4),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于33日前交于学院,学院于38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延期毕业手续办理

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六年博士研究生须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5),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交于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延期毕业申请手续,延期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610

 

附件:1.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相关文件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延期申请表

6.拟毕业研究生承诺书

 

研究生院   

2022118

 

附件1: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相关文件.zip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doc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xlsx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doc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延期申请表.doc附件6:拟毕业研究生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