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能力,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培训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20号-3)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各培养单位全部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其中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新增专职研究生导师应重点培训。
二、培训时间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前完成2022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
三、培训方式
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决定通过“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可以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会、研修心得交流分享会等多种形式。
四、培训内容
导师培训内容应符合提升导师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的总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明确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强化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导师职责,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三)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使导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引导导师做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四)解读国家研究生教育政策、学校研究生教育情况以及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思想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强调科研诚信、学术伦理、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内容,重视导师思想政治教育、人文素养、心理疏导、沟通技能、指导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要求,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是学位点合格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培训工作的实施情况也将作为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各培养单位应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新增导师实行全面培训,在岗导师实行定期培训,在岗博士生导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
(三)《研究生导师培训文件清单》详见附件1,《2022年研究生导师培训手册》另行发送,供各培养单位开展导师培训工作使用。
(四)请各培养单位制定本单位培训方案,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1月18日前报学位办备案。培训方案中应包括培训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内容、亮点与特色以及在岗导师定期培训计划,培训方案模板详见附件2。学位办将选取有亮点、有特色的培训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五)请各培养单位在培训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总结凝练典型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请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总结表》(附件3)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总结表电子版及新闻图片通过OA系统发送至学位办李绪莹。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