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与考试安排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2-12-05浏览:360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放假安排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对研究生期末教学与考试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安排

12月5日起,所有研究生课堂实行线上教学。任课教师可充分利用企业微信、腾讯会议等方式按照课表时间安排开展教学活动,任课教师应使用具备回看功能的教学平台,并留存授课视频、资料,供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线上教学的研究生补充学习与备查。

网络教学平台技术支持和服务请加QQ群,号码:691827376。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研究生。

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及成绩录入安排

(一)由研究生院与相关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的笔试考试(详见下表)安排调整至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类型

考试课程

2022级博士研究生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第一外国语(博士)

高级微观经济学

高级计量经济学

2022级硕士研究生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后八周)

第一外国语(硕士)

(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缓考补考安排调整至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三)由各培养单位开设的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公共选修课考试需线下举行的笔试考试由开课单位与任课教师组织,原则上于2023年2月17日(含17日)完成,请注意不要与公共课考试时间冲突

(四)考试(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阅卷或批阅论文,最迟于2023年2月25日18点前将考试(考核)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试卷、评分标准、论文纸质版、论文电子版和成绩单提交各培养单位存档。

三、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

2023年2月13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周一)至17日为考试周,2月20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周一)开始研究生课堂教学活动。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研究生院将及时调整安排并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88386680。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