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能力,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培训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20号-3)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体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其中2023年新增专职研究生导师应重点培训。
二、培训目标及内容
(一)培训目标
培训工作立足于党的二十大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一体化部署要求,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总体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符合提升导师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的总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明确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强化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导师职责,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3.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使导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引导导师做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4.解读国家研究生教育政策、学校研究生教育情况以及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和思想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重点学习《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强调科研诚信、学术伦理、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内容,重视导师思想政治教育、人文素养、心理疏导、沟通技能、指导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研究生导师培训参考资料》(附件1)和《2023年研究生导师培训手册》(另行发送),供各培养单位开展导师培训工作使用。
三、培训安排
(一)校级培训
1.“四有导师学院”在线研修班
本学年将依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四有导师学院”在线研修平台多轮次组织实施研究生导师在线研修班。第一轮次研修班安排如下:
(1)研修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
(2)研修班参训学员
全体2023年新增专职研究生导师
(3)平台账号与操作
具体参训学员账户已提前向各培养单位征集开通。请各培养单位做好在线研修班参训导师的通知工作,确保逐人通知到位。平台具体操作方法和课程列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
(4)课程学习与考核
参训导师须在本轮次研修时间内,登录“四有导师学院”在线研修平台,完成不少于32学时的视频学习任务,其中必修课24学时,选修课8学时。参训导师修满学时后可获得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四有导师学院”在线研修证书(电子版),获得证书视为课程培训合格。
后续轮次在线研修班面向在岗研究生导师,将适时安排,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专题培训会
学校将适时组织校级层面研究生导师专题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培养单位、导师组培训
1.主题培训活动
各培养单位根据培训目标及内容确定培训主题,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组织观摩学习等。主题培训活动中须至少包含一次关于《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专题学习。
2.研讨交流活动
各导师组结合学科特色,举办内部研讨会、经验分享会等活动,充分发挥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的优秀导师的“传帮带”作用。
各培养单位、导师组应积极利用“四有导师学院”在线研修平台线上的课程资源,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导师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课程进行集体学习研讨。
学校在“四有导师学院”在线研修平台为各培养单位开通了公共账户,供集体研讨学习时使用。公共账户已提前向各培养单位征集开通,平台具体操作方法和课程列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要求,注重参训人员覆盖面,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是学位点合格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培训工作的实施情况也将作为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制定培训计划。各培养单位应制定2023-2024学年培训计划,培训活动应不少于五项。
(三)建立活动台账。各培养单位要建立本单位导师培训活动台账,做好导师培训台账管理工作,详细掌握导师参训情况。各培养单位应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轮训,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各项能力。对新增导师实行全面培训,在岗导师实行定期培训,在岗博士生导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
(四)认真总结成效。各培养单位在培训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总结凝练典型经验,做好报道宣传工作,相关新闻应在培养单位网站发布。
五、工作材料报送
(一)研究生导师培训计划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研究生导师培训计划》(附件4)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学位办李绪莹。
(二)研究生导师培训活动总结台账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研究生导师培训活动总结台账》(附件5)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学位办李绪莹。
附件:1.研究生导师培训参考资料
2.四有导师学院平台研修指南
3.四有导师学院课程信息表
4.研究生导师培训计划
5.研究生导师培训活动总结台账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