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研究——第五届青年法学博士论坛成功举办

时间:2023-11-22浏览:894

(通讯员 付玉)11月18日上午,以“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研究”为主题的第五届青年法学博士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澴楼同声传译会议中心顺利举行。论坛采取线上线下联合直播模式,13位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内985、211高校博士研究生作主题演讲。本次论坛以青年法学博士研究生为主力军,共吸引全国专家学者及各大媒体百余人线上线下参会。论坛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讲师徐凯主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覃红教授出席会议并致开幕辞。他说,在全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之际,大家齐聚江城武汉,隆重举办第五届武汉地区青年法学博士论坛可谓顺势而为、应运而生。今年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校75周年,学校始终坚持财经政法深度融通的办学特色,发挥经法管学科的突出优势,成立了国家治理学院、法与经济学院等融通型学院,加快发展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交叉学科,培养造就了一大批财经政法深度融通、具有国际视野的一流人才。他认为,各位青年学者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坚持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增强问题意识,在广泛调研、精准分析的基础上找到破解难题的法治之策;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夯实学科基础知识积累,以扎实的法学基本功,增强对国家法治发展的研判能力、学术创作的创新能力、实践应对的综合能力。他还希望,通过本次论坛广大法学青年学子可以启迪新思想、碰撞新观点、凝结新智慧,当好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者,更好地服务法学事业发展,服务法治中国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届论坛主题发言环节第一阶段的主持人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皮婧靖、邵登辉讲师担任。7位青年法学博士研究生分别作主题发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王新博以《党内法规对党外主体效力的类型化分析》为题发言。他认为,党内法规直接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执政理论。党对社会的领导源自于党的政治感召力与道德号召力,除党的工作部门直接统筹的社会事务外,党内法规不宜为全体公民设立行为准则。党内法规中的问责条款需要国家法律进行衔接的,可视为党内法规的效力间接作用于国家政权主体内部的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

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余长江在线上以《监检衔接:先行拘留的价值评析与制度完善》为题发言。他认为,随着程序的推进,案件情况和嫌疑人的个体状况会随之变化,监检衔接制度未考虑到不同羁押措施的条件差异以及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变化,难以实现人权保障的最大化和案件的全面侦破,可在监察机关告知检察机关案件移送相关事项时,即允许被调查人享有认罪认罚从宽权利,以此降低嫌疑人认罪认罚的门槛,以释放其在职务犯罪案件处理中的价值优势。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马扶摇在线上以《我国宪法中“社会主义” 一词内涵的层次建构》为题发言。他认为,《宪法》中的“社会主义规范”在功能上可以分为“作为国家现实的社会主义”、“作为国家目标的社会主义”和“作为国家行为的社会主义”。在规范属性上,“作为国家现实的社会主义”类似于“注意规定”不具有规范性内涵,“作为国家目标的社会主义”则构成宪法中的基本原则,“作为国家行为的社会主义”具有“类法律规则”的性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董媛媛在线上以《数字政府视野下科技伦理的行政组织法因应》为题发言。她认为,以算法和数据为核心的数字技术与行政法治之间存在悖论,需要以数字正义为指引,从行政组织法上回应数字政府建设中的科技伦理问题。这包括框定自动化行政的边界和设计负责任的人工智能;确定“由人决策”的原则和建立第三方私营主体保证机制;明确大数据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和数据协同共享的边界等内容。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喻钊在线上以《论建构中国特色的比较法学学科体系的主体意识》为题发言。他认为,研究者怀有独立而不依附、平等而不卑微、稳重而不封闭、开放而不媚外,实现求同存异、借鉴与创新、工具与思想的融合提升的研究意识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较法学学科体系所必不可少的。研究者还须秉持主体意识,并从自主性、创新性和整体性三个角度来考量自身研究,以期实现本土化的比较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

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刘冲以《超越“通知-移除”: 权力配置视角下网络平台名誉侵权制度重构》为题发言。他认为,《民法典》第1195条的“通知-移除”规则未能妥善平衡表达自由与人格尊严两项价。作为权力配置机制,“通知-移除”规则缺乏对平台权力的有效限制,且与“人格权编”在具体规则和整体价值层面均存在冲突。他还认为,对于网络诽谤,应通过线上的、非公开审理的人格权禁令程序来处理,在制度设计上可吸收“反通知”规则,以保障程序的争讼性;对于网络侮辱,则应当通过普通诉讼程序处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邓豪在线上以《风险事件影响法律实施的过程与机理——以日常性违规的治理为例》为题发言。他认为,将法律实施划分为决策、执法、守法三个连贯的环节,风险事件在各环节均扮演关键角色。即:风险事件推动科层组织形成决策,集中治理资源并形成合力;风险事件转化了执法者的行动逻辑,提高了整治强度;风险事件唤起了民众的风险感知,增强了民众的守法意愿。

第一阶段专家点评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郭泽强教授从边界、逻辑和经验三个维度对博士研究生王新博和余长江的发言进行点评。《科技与法律》编辑部主任许绍定对博士研究生董媛媛和刘冲论文选题的新颖性、前沿性给予了赞许,也提出了文章的具体修改意见。《理论月刊》编辑部主任杨幸认为,博士研究生喻钊和邓豪的文章可从对核心概念进行凝练,突出文章主题,强化对典型个案普遍性意义的揭示,实现对主题的扩展深化等方面继续完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演峰副教授对博士研究生马扶摇文章选题的实践性与理论性给予肯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讲师叶强、孙逸啸担任主题发言第二阶段主持人。6位青年法学博士研究生分别作主题发言。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张倩倩以《论教育法典的核心价值》 为题发言。她认为,受到法律价值多元化、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多样性以及教育价值理论多重性的影响,我国教育法律价值体系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她说,教育法典核心价值系统整合功能的发挥,关键在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并坚持基本价值优位原则、比例原则、兼顾安定原则进行价值整合。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李天雨以《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历史演进与功能发展》为题发言。他认为,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是特殊立法形式,其制度基础在于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地方立法分权与法制统一原则的弹性空间。他说,通过考察经济特区授权立法制度的发展历程,能够发现其功能侧重点在“规范供给”与“先行先试”间发生了迁移。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未来将会继续维持概括式授权的方式,并进一步发挥先行先试功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王闯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背景下司法裁判的现实主义转向》为题发言。他认为,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背景下,法律形式主义的局限性日益凸显,通过司法回应社会现实的需求日益增强。他说,根据法律现实主义的主张,应当注重裁判思维方式的改进,从程式化向实质化迈进;在法律推理层面,注重实质法律推理的运用;同时运用社会科学方法,强调司法与社会之间的互动,从而实现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真正统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苏聪聪以《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的范围扩张与规则再造》为题发言。她认为,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范围在回应现实需求的基础上呈现出扩张的趋势。在坚持土地公有制和落实集体所有制的原则背景下,以“房地一体”解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受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为其提供权利的正当来源,“法定租赁”不能摈除继受人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障碍,“三权分置”理论解释融贯但付诸实施仍有困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伊力夏提·艾合麦提以《边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意涵、基本逻辑与实践向度》为题发言。他说,兴边富民、稳边固边、保障人权等回答了何为边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问题;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共同构成了其逻辑架构,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边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命题;推动法治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智慧治理、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等回答了怎样实现边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之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邓文平以《找回社会:乡村民间纠纷解决的实践机制》为题发言。他认为,乡村民间纠纷的解决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他说,联户制的实施重塑了解纷单元、明确了解纷责任、动员了解纷社会力量,能够有效解决乡村民间纠纷。乡村民间纠纷解决的运行机制包括组织动员机制、情感疏导机制和关系协调机制。 

第二阶段专家点评环节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德淼教授认为苏聪聪和伊力夏提·艾合麦博士的文章的选题问题意识强,均具有现实针对性,他针对文章的理论基础建构提出了修改建议。《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王薇认为王闯博士的文章选题新颖、文笔流畅、建议添加案例研究。华中师范大学讲师聂圣华针对张倩倩、李天雨博士的文章作了点评,认为其选题具有现实研究价值,建议增加实例充分论证。《学习与实践》编辑杨瑜娴认为邓文平博士的文章需强化问题意识,明确研究目的,从特殊性案例中概括出普遍性的原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副院长陈实教授担任论坛闭幕式主持人。他说,青年法学博士论坛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创办的重要学术活动品牌,论坛旨在为广大博士研究生和青年教师提供一个参与讨论如何服务于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平台。本届论坛表现出三个鲜明特色,一是论坛主题宏大高远,二是论坛研讨热切深入,三是论坛主办新的起点。陈实教授还说,本届“青年博士论坛”是一个成功的节点,又是一个全新的起点,国家治理学院今后将以社会治理法学学科为主体,兼收并蓄其他学科资源,继续打造好“青年博士论坛”这一学术活动品牌。同时,国家治理学院也将适时推出更多的学术活动,助力学院学科发展,助力法学一流学科发展。

徐汉明教授作论坛总结及寄语。他对覃红副校长、各位点评专家、学刊编辑、新闻媒体和法学青年学子对本次论坛的支持表示感谢,他以《构建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 助力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繁荣发展》为题,从深刻认识建构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意义;全面建构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基本遵循;深入建构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具体举措三方面阐述了如何构建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助力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繁荣发展的思路及举措。徐汉明教授认为,建构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新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重要一环;建构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自主知识体系,是法学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法学青年学子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始终坚持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根本指导地位,推进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守正创新、丰富发展构建社会治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途径。徐汉明教授还认为,应完善社会治理法学基础教材建设、加大社会治理法学专门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影响力。目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已率先进行“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三大体系”构建的实验,湖北省委、省政府支持部省共建“1+6”社会治理法学协同创新体,着力推动学科、院系、校校、校地破垒融合。下一步,将按照教育部以及学校党委的指示,加强社会治理法学与其它高校合作共建,助力社会治理法学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实现由“中南盆景”向“湖北园景”再向“全国全景”辐射推广。

本次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基地协办。参与本次论坛的还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董少平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柏才教授,党支部书记、二级高级编审姜公映研究员以及全体工作人员。

青年法学博士论坛于2020年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徐汉明教授发起创办,旨在为广大法学博士研究生、青年教师提供一个如何服务于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学术交流平台。每届论坛均由青年法学博士组织并主持议程、开展交流研讨,论坛主题从“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建设”“新时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再到今年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研究”。这些议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具有较强的现实关切性,吸引了武汉地区乃至全国相关高校越来越多的法学青年博士踊跃参与,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