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01浏览: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规程(试行》(中南大研字〔201820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进一步推进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开好体育、美育类研究生课程,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满足广大研究生跨学科、跨专业选课的需求,营造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优良学术环境,彰显我校“人文化成、融通创新”的研究生培养特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基本要求

(一)公共选修课为非学位课程。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并获得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二)新增公共选修课应在课程设置、授课教师等方面保持相对稳定,鼓励连续多年面向全校开设。

(三)公共选修课可实行课程教学团队负责制,每个课程教学团队设有一名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应做好教学团队成员的沟通与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

(四)公共选修课应区别于本科现有通识课,注重探索案例教学、研究性学习及文献评价等教学方式。

(五)公共选修课原则上设置为1-2学分,16-32学时。课程大纲等相关安排应从学校公共选修课课程建设的目标出发,充分考虑选修对象的范围。

(六)任课教师可限定一个课堂的选修人数。为保证授课质量,建议选课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硕博通开课程请分别限定博士、硕士选课人数。选课人数不足10人的公共选修课(体育课、小语种公共选修课除外),在当学期第2周内停开。

(七)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的工作量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八)连续3年未开设的公共选修课课程,原则上予以取消,如需重开,按新开课程处理。

三、本次申报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此工作通知,组织教学团队开设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相关课程开设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二)优先开设充分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公共选修课;优先开设充分融入美育、思政元素、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助建设的课程,并在选课阶段进行推荐。

(三)开设研究生公共艺术类课程,要体现完整性、连贯性、系统性,符合人才培养定位和要求,不能因人设课。原则上每位任课教师只允许开设1门公共艺术类课程,且只允许开设1个班级。

首次申报公共艺术课,除按其他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履行相关手续外,还需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公共艺术课审批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附件4),已通过审批认定的公共艺术课只履行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相关手续。

(四)有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的培养单位应提交《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一览表》(附件1)。如新增公共选修课(开课名称变更、课程教学团队变更、3年及以上未开课申请重开等情况视同新增公共选修课),还需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新开公共选修课申请审批表》(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审批表》(附件3),经导师组、开课单位审核后统一由开课单位提交。

(五)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OA报送,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102室)。截止时间:2023121517:00,联系人:张景瑜、龚陈,联系电话:88386680


研究生院

2023121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一览表.xls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新开公共选修课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审批表.doc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公共艺术课审批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doc

附件5:近三年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开课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