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增进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的深度交流合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七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要求,经过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拟推荐以下5名同学并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名单如下:
姜雯静(2024****0295)
张浩(2024****0010)
李亚涛(2024****0017)
杨晨宇(2024****0014)
高烨晗(2024****0089)
公示期为7月24日-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102办公室提出。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