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2024年12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结项安排提示如下:
一、结项基本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专著1部;
2.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
3.发表C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
4.其他经所在培养单位认定的高质量学术成果。
(二)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项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社会调查报告1篇,并有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
2.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实践类竞赛并获奖;
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4.参加国家级、省级学术会议,且参会论文获奖;
5.其他经所在培养单位认定的高质量学术成果或实践成果。
(三)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结项需提交完整的研修报告或参会情况报告(需包含交流内容、成果总结、个人收获等核心信息),同时附交流单位出具的研修证明或会议邀请函复印件。
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资金资助(项目编号:XXX)”英文为: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Project No: XXX)”。
所有结项的项目成果须与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相关,无关或者关联性不强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项成果上。项目成果如为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成果,原则上由项目主持人独撰,或第一作者。同一个成果只能用来申请一个项目结项,不得重复使用。
二、优秀结项评选
(一)参评条件
1.属于2025年度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不包括研究生国际化交流项目);
2.已满足“基本结项条件”,且具备以下任一核心成果(需独撰或第一作者,本人导师或本人导师所在导师组的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研究生认定为第一作者):
(1)公开发表/出版的高质量代表性学术成果;
(2)获得较高级别学术奖励(如省级及以上学术奖项);
(3)获得省级及以上的、行业内专家认可的创新实践成果奖励(如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实践成果、创新创业项目和学科竞赛等);
(4)项目研究成果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如被政府部门采纳、主流媒体报道等)。
(二)奖励标准
项目类型 | 评选比例 | 追加资助经费 |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 当年度立项计划数的20%左右 | 2000元/项 |
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 当年度立项计划数的12%左右 | 1000元/项 |
三、结项工作程序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申请
项目负责人对照本通知“结项条件”,在学院规定截止日期前整理《研究生项目结项报告书》及附件材料(附件含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媒体报道截图等),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按学院要求提交纸质版(1份,需装订成册)和电子版(压缩包命名格式:“学院-姓名-项目名称-结项材料”)。
(二)学院审核与优秀评选
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按照“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原则,完成以下工作:
1.审核结项材料,确认是否满足结项条件;
2.同步开展优秀结项项目评选(重点考察成果的创新性、前瞻性和影响力)。
(三)学院公示及备案
学院10月20日前在院官网公示“结项审核通过项目名单”及“拟优秀结项项目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结项明细表》(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含电子版);
2.学院官网公示页面截图(需标注公示时间、公示期)。
(四)研究生院复核并公示
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的“结项审核通过项目名单”及“拟优秀结项项目名单”进行复核,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其他要求
1.未在学院规定截止日期前提交结项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结项,项目按“未完成”处理。
2.各学院符合优秀结项条件的项目数少于评选比例,则以实际符合条件项目数作为推荐名额,宁缺毋滥。
3.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异议人需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学院需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异议成立的需重新审核并重新公示名单。
4.结项材料存在造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结项资格,并按学校学术不端处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经费发放
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结项情况,会同科研部将结项经费打包发放至学院,由学院自行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