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前期《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的申报做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6年4月23日前,培养单位根据《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平台项目”立项计划数》(附件1)完成立项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报送《2026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立项明细表》(见《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和学院立项网络公示证明。
二、2026年10月15日前,根据学校结项工作安排,已立项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结项报告书(见《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和结项成果。
三、2026年10月22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结项工作,向研究生院报送《2026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结项明细表》(见附件2)和学院结项网络公示证明。
四、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验收、绩效考核,并对结项成果进行抽检。各培养单位上一年度项目开展情况会作为下一年度立项数量调整的依据之一。
五、项目立项后拨付50%的经费,结项公示通过后拨付剩余50%的经费,项目经费由研究生院和科学研究部一同将经费下发至各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询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刘洁,联系电话:027-88386680。
附件:2026年度“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平台项目”立项计划数.xlsx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