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导师团队、优秀导师、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09浏览:749

各学院(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导师团队、优秀导师和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南大研(201318](后简称“《办法》”,见附件一)的规定,为做好本年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优秀导师团队、优秀导师和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详见《办法》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

二、评选组织:

本次评选工作实行校院两级评审,相关评选组织如下:

(一)学校优秀导师团队、优秀导师和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评审委员会(简称“校导师评优评委会”),由纪委、人事部、研究生院、科研部以及经、法、管等学部专家代表组成,负责全面领导本次全校优秀导师团队、优秀导师和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主席:杨灿明     副主席:刘茂林、王文贵

成员:蔡明辉、张永清、胡立君、周佳玲、向书坚、刘可风、朱新蓉、陈景良、张志宏、葛翔宇、张德淼、邓松

(二)各学院(中心)党政联席会议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导师团队的参评条件详见《办法》第五条;

   (二)优秀导师的参评条件详见《办法》第七条;

   (三)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详见《办法》第十条。

四、奖励设置与推荐名额

(一)奖项设置与推荐(详见附件二)

1.优秀导师团队15个,按培养单位导师组数量的30%推荐;

    2.优秀博士生导师15, 按培养单位导师实际人数的10%推荐;

    3.评选优秀硕士生导师40名,按培养单位导师实际人数的5%

荐;

    4.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15名,按每培养单位一人推荐。

(二)奖励设置

按照学校最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推荐评审程序

(一)各学院(中心)推荐(65日-618日)

各学院(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与团队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初审合格个人或团队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三、四、五),经各学院(中心)党政联席会议或分学位委员会评定产生推荐候选人或团队。

    (二)学校评审618626

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中心)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复核,并组织校导师评优评委会集体审议拟表彰奖励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务会审定。

六、相关工作要求

各学院(中心)推荐材料(含各类评优申报表、汇总表和经单位鉴定盖章的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在618(周四)下午500前交至研究生院,其中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导师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105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给研究生院石龙老师。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导师团队、优秀导师、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doc

 附件二:各学院(中心)评优推荐名额汇总表.xls

 附件三:2015年优秀导师团队申报表.doc

 附件四:2015年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doc

 附件五: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申报表.doc

 附件六:优秀导师团队成果量化汇总表.rar

 附件七:优秀导师成果量化汇总表.rar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