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下达与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落实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日-12月15日
二、教学任务下达及落实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xyjs.zuel.edu.cn)完成,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三、教学任务核准
(一)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以课程归属学院(即开课学院)为单位落实。
(二)培养方案内课程
各培养单位须严格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教学计划,如遇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安排开课任务,需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计划变更申请审批表》(附件3),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系统“培养管理——开课管理——开课计划管理”中点击对应课程前的“取消开课”。
(三)公共选修课
研究生院已发布《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在系统内录入并安排公共选修课开课任务。
(四)跨学科专业课
各培养单位开设的学术型硕士专业课中,经导师组认定允许外专业研究生跨专业选修的,在系统“培养管理——选课管理——可选教学班维护”中将对应课程勾选后添加至“设置跨学科专业课”。
四、教学任务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22日,研究生院进行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部分学科基础课(跨学院)排课(课程信息详见附件2);
2.2023年12月23日-2024年1月15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专业课和学院自设学科基础课排课。
(二)排课
排课请于“培养管理——排课管理——课程安排综合管理”界面完成。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附件5)、研究生排课指南(附件6)。
排课完成后,请于“培养管理——课表查询——总课表查看——方案课表打印”,选择对应层次及专业,确保专业内课程不冲突。
教学任务一旦确定,提交审核后,不得无故变更。
五、教材选用与教学大纲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纪律管理工作的要求,研究生院将对目前已设置的研究生课程进行清查。各开课单位所有课程均须于2024年1月15日前在系统“培养管理——课程管理——课程管理列表”中上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审批表》(附件4)。其中,任课教师在选用备课教材时,应当坚持首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没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应当优先选用国内优质教材。严把外文翻译教材使用关,科学审慎引进外文原版教材。对于未按时提交教学大纲的课程,将不予开课。
其他相关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方式:88386680。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日
附件2:公共必修课、部分学科基础课(研究生院排课)课程信息.xlsx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计划变更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