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景瑜发布时间:2025-04-14浏览次数:50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调动我校教育工作者投身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教育教学成果助力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7号)和《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24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落实立德树人、转变研究生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改进研究生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开发高质量研究生教材、案例,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强化研究生实践育人环节,开展产学研合作,深化科教、产教融合育人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积极建设新兴与交叉学科;推动研究生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研究生教学质量保障,推动研究生教学管理机制改革;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与学术交流活动;全面推进“五育并举”的研究生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必须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先进,能够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和示范推广性的改革方案。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研究生教育教学方案或教材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以论文、教材、著作、软件等形式申报的教学成果,应在申报前正式发表、出版或获得行业认证。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直接且始终参与成果方案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四)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要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有一定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成果第一完成人应具有教授职称,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

(五)每项教学成果的成员(含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

(六)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再申报。

三、申报名额

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择优推荐1-3项申报本次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其他部门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项。上一轮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单位可增加1项。

四、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五、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书,整理能够反映成果的支撑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并排序。各单位做好对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的论证评议工作,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择优排序推荐。跨学院组织团队申报,多个单位完成的,由第一完成单位推荐申报。

(三)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议小组进行成果评审,确定获奖名单,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公布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202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

本次获奖项目将全部列入我校高水平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储备项目,持续跟进培育,在下一轮高级别教学成果奖项评选时按校级奖项等级高低依次推荐。

六、提交材料

(一)申报材料

1.《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

2. 成果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

3.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成果为教材的须提交样书;

4. 其他重要附件材料。

(二)提交方式

各单位填写《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于2025年4月30日17: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OA发送给研究生院张景瑜。

联系人:胡盈 张景瑜;联系电话:027-88386680。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2: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申报材料填报要求.docx